生态振兴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侧重于乡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包括推动绿色发展,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利用和保护好自然资源如山林、水体等,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育
涵盖乡村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育,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与改善
包括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与改善,提升乡村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和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注重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产品加工业等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包括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增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业环境污染治理
以农村土壤污染、水污染控制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化学投入品减量和替代,提高农业生产清洁化程度和农业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
农民居住环境改善
以“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以及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提高乡村的宜居度。
乡村生态系统的健康目标
提高乡村生态系统的生产力、恢复力和活力,维持生物多样性,重点面向农业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以整体、系统保护为原则,降低人为扰动和利用强度。
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目标
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草原、森林等重要农业资源,提高资源质量,推广环境友好型种养品种和模式,采用节水、节地、节能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
坚持绿色发展
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通过这些措施,生态振兴旨在实现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生态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以及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