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综合不同层级和领域的规范要求,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总则
目的与依据 廉政档案用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覆盖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村主干领导干部,对象包括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
二、管理原则
客观真实:
档案内容需如实记录,禁止虚报或瞒报。
动态管理:
定期更新,涵盖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
安全保密:
严格履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三、档案内容
基础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及社会关系、财产情况等。
廉政表现:
民主测评、廉政谈话、责任追究、奖惩情况等。
重大事项:
重大决策、投资经商、礼品礼金登记等。
四、管理流程
建立机制:
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建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填写规范:
本人需如实填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纪检监察部门归档。
更新维护:
定期收集新材料,动态调整档案内容。
五、监督与责任
监督主体:
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配合。
责任追究:
对虚报、瞒报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六、技术保障
信息化管理:
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纸质+电子”双档案管理。
安全防护: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设置访问权限,防止信息泄露。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央及地方廉政档案管理的共性要求,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