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导向性原则:
德育应有明确的方向性和理想性,以指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这一原则要求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德育目标符合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和总任务的要求,并将德育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结合起来。
疏导原则:
德育应通过循循善诱、以理服人的方式,从提高学生认识入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使他们积极向上。这一原则强调讲明道理、疏导思想、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并以表扬激励为主,坚持正面教育。
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要把尊重与严格要求有机结合。教育者既要关心和爱护每一个学生,又要根据教育目的和德育目标对学生提出合理而严格的要求。
知行统一原则:
德育应重视思想道德的理论教育,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实践锻炼,使学生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这一原则要求加强对学生思想道德的认识,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加深学生的情感体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德育过程中,既要进行正面引导和说服教育,又要辅之以必要的纪律约束,使两者有机结合。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学生,同时以客观事实和正确道德进行约束。
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德育应有计划地把来自各方面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地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品德能按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这一原则强调统一学校内部教育力量和社会各方面(如家庭等)的教育影响,做好衔接工作,使对学生的教育前后连贯和一致。
因材施教原则:
德育应根据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品德发展的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特点和个性差异进行不同的教育,使每个学生的品德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
德育要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依靠和发扬他们自身的积极因素去克服品德上的消极因素,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这一原则强调“一分为二”地看待学生,发现并利用学生的优点,同时帮助他们克服缺点。
这些德育原则共同构成了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反映了德育过程的规律性,是制定德育计划、选择德育内容、方法和组织德育过程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