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的“十严禁”内容如下:
严禁在非涉密设备上存储、处理涉密敏感信息。
严禁在会议室、电梯、走廊等公共场所谈论涉密敏感信息。
严禁通过微信、QQ、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等互联网渠道发送和传递涉密敏感信息。
严禁私自复印、拍照、扫描或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等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严禁使用个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涉密文件资料。
严禁私自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到其他无关场所。
严禁向“知悉范围”外的无关人员透露涉密敏感信息。
严禁在微博、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评论或传播涉密敏感信息。
严禁值班加班期间玩忽职守,导致失泄密后果。
严禁对已发生的失泄密事件瞒报、迟报或不报。
建议:
机关干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尤其在年终繁忙时期更不能掉以轻心。
在处理涉密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不被泄露,并在发现失泄密事件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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