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思想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治思想: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认为国家应当制定明确的法律,使民众知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他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君主也不能例外。
君主集权:
韩非提倡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认为国家的大权应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法不阿贵:
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即法律面前不分贵贱,一视同仁。
术治观点:
韩非提出术治观点,认为君主应运用手中的权柄,以严刑重赏为杠杆,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私心引导人们“背私为公”。
历史进化观:
韩非持有积极改变的历史进化观,提倡因时变法,认为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不能因循守旧,一成不变。
人性自利论:
韩非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基于此,他主张君主应运用手中的权柄,以严刑重赏为杠杆,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私心引导人们“背私为公”。
唯物主义: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强调以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作为观察事物和斗争的武器。
辩证法:
韩非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的思想主张主要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通过法律变法实现富国强兵,推动了社会变革。他的学说被秦始皇采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及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