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本对唯物史观的定义和核心内容通常包含以下要点:
一、基本定义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它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二、核心原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如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意识(如法律、宗教、道德),而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例如,生产力的发展会促使生产关系变革,进而影响上层建筑。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时,会引发社会变革。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上层建筑(如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例如,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其君主专制的上层建筑。
阶级斗争与历史发展
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阶级(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是历史进步的重要动力。
三、历史观的根本立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通过物质生产和社会实践推动历史发展,但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四、科学意义
唯物史观结束了唯心史观在历史理论领域的统治,使历史研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成为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
五、发展与评价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列宁称其为“科学的社会学”,而后续学者如伯恩斯坦则对其进行了修正(如经济唯物论)。
以上内容综合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观点,体现了高中政治课程对这一理论的系统性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