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营业执照并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的领取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 授权委托书一份,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日期等信息。
3.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并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综上所述,拿营业执照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建议在办理时,确保所有文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