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建议书编制 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项目总体构想,分析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
项目审批
- 审批制项目: 需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最终由省级或国家级部门审批。 - 核准/备案项目
项目批复与备案 完成审批后,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文件,并进行项目备案。
二、可研编制流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内容涵盖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财务评价、环境影响等。
专家评审与批复
可研报告需提交省级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纳入全省专项债券发行备选库。
三、债券上报流程
申报准备
- 确保项目已进入开工或施工阶段,完成“一案两书”(实施方案、财务评估书、法律意见书)及用地、环评等必要手续。
- 梳理项目代码、批复文件、可研报告等申报材料。
申报窗口与时间
- 全国专项债申报分批次进行,通常每年3月、6月、11月为申报窗口,需在当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完成补充报送。
- 地方财政厅根据项目储备情况选择具体申报时间。
系统报送与审核
通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接受部门审核。审核重点包括项目合规性、收益覆盖能力及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发行安排
审核通过后,财政厅统一安排债券发行,项目需落实资金到位等发行条件。
四、注意事项
政策合规性: 项目需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专项债投向领域(如公益性资本支出,禁止用于经常性支出)。 材料真实性
时间节点:需关注财政部、发改委的年度申报计划,避免错过窗口期。
以上流程综合了财政、发改、国土等多部门要求,具体操作中需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