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撰写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人撰写
若个人主动申报或单位要求自我总结,本人可独立完成材料撰写。这种方式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的工作表现和成长历程。
同事或下属协助
若本人因时间、能力等限制无法独立完成,可委托熟悉其工作情况的同事或下属协助撰写。但需注意,代写需基于事实,避免夸大或虚构内容。
单位组织协调
部分单位会组织专门团队或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协调访谈等,但核心事迹部分仍需本人参与确认。
注意事项
无论由谁撰写,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突出“先进性”的核心要素(如创新成果、团队贡献、社会影响等)。
文字表述应注重“温度”,通过具体事例展现个人品质与职业精神,避免空洞的荣誉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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