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准则,旨在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师德建设。以下是综合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规范内容:
一、教师行为规范“十要”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职责,不传播违背法律法规的信息。
爱岗敬业
忠诚于教育事业,勤勉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乐于奉献,追求专业成长。
面向全体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实施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人师表
举止高雅,衣着得体,言行文明,以身作则,维护教师形象。
保护学生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制止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终身学习
不断钻研业务,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适应教育改革需求。
严谨治学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行为,杜绝随意停课、不批改作业等失职行为。
廉洁从教
不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校外培训,不乱收费。
团结协作
尊重同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营造和谐教育氛围。
二、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禁止违法违纪
不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违法活动,不传播不良信息,不发表损害国家利益言论。
禁止有偿家教
不从事校外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商品,不接受家长宴请或礼品。
禁止体罚与歧视
不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因成绩差异区别对待。
禁止乱收费
严格遵循收费标准,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不索要家长财物。
禁止损害形象
不浓妆艳抹、佩戴奇异饰品,不酒后上岗、在课堂上抽烟。
禁止敷衍教学
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不随意停课或代批他人作业。
禁止利益冲突
不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炒股、经商等,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禁止网络失范
不在自媒体平台发表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不传播虚假信息。
禁止行为失端
不在教学区打牌、下棋,不工作时间炒股、网购,保持专业形象。
禁止强制作业
不强令家长批改作业,尊重家长权益,建立家校良性互动。
三、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对具体规范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内容均围绕依法执教、关爱学生、廉洁自律展开。教师应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认真履行规范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