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全民禁毒教育的实施措施。
全民禁毒宣传月
每年6月被定为自治区全民禁毒宣传月。
禁毒宣传教育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建立与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禁毒宣传教育体系。
推动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普及毒品识别与防范知识。
标准化体系
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建立毒品预防教育标准化体系。
联合相关部门规范重点行业、人群、单位、场所的毒品预防教育内容。
单位和组织的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和管理。
参与社会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基层组织的角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村民、居民及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
鼓励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毒内容。
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应用。
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开展禁毒教育活动。
家庭监护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教育。
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参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这些措施,《条例》旨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禁毒意识,构建一个无毒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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