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组委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宣传和组织工作
宣传部门要负责全面扎实地组织好各项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支持、参与职工运动员,为活动营造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和氛围。
后勤保障和赛事纪律
强化后勤保障,确保参赛人员以精湛娴熟的技艺和优良文明的赛风赛纪,充分展示出运动的风采和体育的魅力。
日常工作管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体育局和玉溪市人民政府,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体育局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委会其他有关工作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配备经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组委会名义另行发文。
成员单位职责
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筹备工作。各方责任包括履行好属地责任、参赛主体责任和组织责任,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参赛队伍和参赛运动员管理工作以及赛事组织工作。
协调与合作
组委会要积极贯彻党中央“健康中国”战略,联合各方力量,以共商、共建、共享、共发展的理念,构建合作桥梁,促进城市活力和营商环境优化,深挖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趋势下的新质生产力潜力。
安全和管理
组委会要确保运动会安全、规范、圆满举办,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推动运动会顺利进行,并严守安全底线。
综上所述,运动会组委会的职责涵盖了宣传、组织、后勤保障、日常工作管理、成员单位协调与合作以及安全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