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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三八妇女节慰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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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三八妇女节的慰问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慰问方式与内容

工会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健康讲座、插花活动、表彰大会等形式庆祝节日,并赠送符合规定的慰问品,如洗护用品、鲜花、生活必需品等,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或代金券。

对困难女性职工、患病妇女(如“两癌”患者)及基层女性工作者进行专项慰问,提供物资或健康援助。

开展健康检查、妇科疾病预防知识讲座等,提升女性健康意识。

经费使用规定

所有慰问支出必须通过工会经费列支,不得使用行政经费或公款。

新疆等地区自2025年起将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2000元,但明确仅适用于法定节日(如春节、中秋等),三八妇女节不在此列。

其他地区的具体标准

基层工会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若活动方案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奖金(奖品)标准:一等奖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等次应依次递减”;若活动方案是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文体活动等,“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500元。”而“三八”妇女节不属于法定节日范畴,因此不能发放节日慰问品或慰问金,但可以组织相应的工会活动。

综上所述,工会三八妇女节的慰问标准主要包括组织活动与发放纪念品、特殊群体关怀、健康关怀等方面,慰问品应为符合规定的物品,不得发放现金或购物卡。经费使用必须通过工会经费列支,且需遵循相关规定和限额。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考当地工会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