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的层次结构如下:
第一段
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取义者也”):通过比喻引出中心论点,即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比喻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取熊掌而舍鱼,以此类比生与义,得出“舍生而取义”的结论。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明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第三层(从“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至“贤者能勿丧耳”):从反面提出假设,继续证明论点。如果所欲没有什么超过生,那么凡是可以求生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如果所恶没有什么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避祸的手段都可以用,但却有人不用。这里指出他们所追求的是有甚于生的义,所厌恶的是有甚于死的不义。
第四层(从“一箪食”至“乞人不屑也”):以行人宁死不吃“呼尔”之食、乞人不接受“蹴尔”之食为例,进一步论证舍生取义是人所共有的本心,并开启下文。
第二段(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此之谓失其本心”):
第一层(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从反面立论,论述舍义取利就是表失本心。通过对比“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和“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情况,说明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们应当坚守道义。
第二层(从“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至段末):指出人人都有向善(舍生取义)之心,贤者能够保持本心。
通过以上层次结构,文章清晰地论证了舍生取义的重要性,并指出这是人皆有之的本心,贤者能保持这种本心,而普通人则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