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政策主要围绕基础设施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培养、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公共交通优化 -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需达到12台以上,公共交通分担率超过20%;
- 公交站点布局需合理,配备斑马线、隔离栅栏等设施,市民满意度≥60%。
城市环境整治
-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推行垃圾分类、清洁行动,保持街道整洁;
- 完善照明、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宜居性。
公共服务均等化
- 推广全民阅读、健康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文化需求;
- 完善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缩小城乡服务差距。
二、市民文明素养与行为规范
文明意识培养
- 市民需知晓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活动;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行为规范引导
- 实践文明出行(如规范停车、使用公共交通)、文明养宠(遛犬牵绳、清理粪便)等行为;
- 加强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三、社会治理与创新
机制保障
-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
- 完善信用体系,对文明行为进行激励,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
科技支撑
-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 推广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创新模式,优化城市运行。
四、创建活动与评估
“六文明”活动
- 包括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文明社区创建;
- 通过评选表彰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定期评估机制
- 采用网上申报、实地考察、市民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测评;
- 每三年进行一次命名表彰,动态调整创建目标。
五、市民参与途径
知晓与宣传: 通过社区讲座、媒体宣传等方式普及文明知识; 实践与反馈
权益维护:对不文明现象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维护城市公共利益。
创建文明城市是系统工程,需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素养、创新治理,可逐步实现城市文明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