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而不争”的下一句是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强调了顺应自然之道和圣人应有的行为准则。
具体来说:
天之道,利而不害:
自然法则是行利而不害,圣人应当效仿天道,以利益他人为行为准则,而不是加害于人。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应当采取“为而不争”的态度,不刻意追求名利,而是专注于做事,顺其自然,这样反而能够获得更多。
这句话体现了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强调顺应自然、不刻意争斗的重要性。通过不争,圣人能够获得更多,因为不争反而能够使他们保持平静和专注,从而在做事时更加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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