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总结与述职
被考核人根据职位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主管领导评价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要求。
公示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确定考核等次
由本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通知与签字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审核与批准
考核结果需要经过上级部门、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副总经理等层层审批。
反馈与沟通
考核结果审批完成后,人事处需要及时地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个单位和员工。如果有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并且整理材料上报至相关部门研究。
公开与备案
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后,需要进行公示,并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档案室归档。
这些步骤确保了年度考核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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