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的典故原文如下:
公元前638年,宋国与楚国打仗,史称“泓水之战”。宋国军队列好了阵,在等楚国军队渡过泓水来交战。宋国的军官对宋襄公说:“楚军比我军人数多,我们应该趁他们正在渡河马上发起进攻,那样楚军必败。” 宋襄公却回答说:“不行,那不符合战争规则。君子说:‘不能攻击已经受伤的敌人,不能擒获须发已经斑白的敌人;敌人处于险地,不能乘人之危;敌人陷入困境,不能落井下石;敌军没有做好准备,不能突施偷袭。’现在楚军正在渡河,我军就发起进攻,不合仁义。等楚军全部渡过河,列好阵,我们再进攻。”
结果是等楚军全部渡过河后双方才开战。宋军因寡不敌众,落得大败,宋襄公也受了伤,第二年悲惨地死去。
这个典故体现了春秋大义中的“仁义”精神,即使在战争中也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不能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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