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适用 9%
税率。
特殊时期优惠政策
-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 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常规征收率:适用 3%征收率。
免征政策:与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同步,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增值税。
三、其他相关说明
农产品购进:原适用10%扣除率的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9%。
出口退税调整: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四、法律依据
税率调整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旧税率废止:原16%、10%税率均调整为13%和9%。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年增值税改革政策及阶段性减免措施,具体执行时需结合纳税人类型和业务性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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