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博士学历: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满2年。
硕士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
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
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7年,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5年以上。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满4年可评高级职称。
一级建造师:等同于中级职称,累计五年可评高级职称。
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需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并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业绩要求
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提供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质量较高的技术工作总结。
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在市厅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在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参与开发的1项以上科技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并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或生态效益。
参与的自然资源工程领域相关新技术、新产品得到推广应用,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或验收。
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具备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建议申报人员根据自身学历和工作经验,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并准备好相关评审材料,以确保评审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