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中,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校长(园长)。他们需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职责包括:
全面领导和组织食品安全工作:
校长(园长)需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并系统推进。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校长(园长)应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督促其落实。
定期听取汇报和召开会议: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和问题整改。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
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食堂环境的安全。
组织满意度测评:
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并公开测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
落实整改措施:
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定期培训:
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应急处理: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单位。
监督检查: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校长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追究:
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学校校长(园长)能够有效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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