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规定概览
公务员考核规定旨在全面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确保公正、客观,并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强调考核应注重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成效和公众认可度。
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考核过程和结果需公正无私,评价方法要科学有效。
分级分类、简便易行:根据不同层级和类别公务员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同时考核过程应简便高效。
奖惩分明、有效管用: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考核内容
德: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能:涉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各类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主要考察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
绩:重点评价工作成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产生的效益。
廉:关注公务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对公务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持续性的跟踪与评估。
定期考核:通常在特定时间点进行,如年度或季度考核,以总结公务员一段时间内的整体表现。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旨在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淘汰不合格人员,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纯洁性。
修订历史
200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
2007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布。
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
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全面概述,包括其目的、原则、内容、方式、结果应用以及修订历史。这些规定为公务员考核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构建一个高效、公正的公务员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