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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新旧变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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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主要变化如下:

一、税目调整

新增税目

增加了电子合同、金融衍生品、财产支持证券等新型合同类型。

取消税目

- 原“权利许可证照”中的“其他营业账簿”被取消,仅保留“营业执照”按件贴花5元。

- 保险合同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税率从0.3‰调整为1‰。

二、税率优化

部分合同税率下调

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商标/著作权转让书据等税率从0.5‰降至0.3‰。

营业账簿税率减半

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0.5‰调整为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的0.25‰,并纳入财税50号优惠。

财产保险合同税率调整

由0.3‰改为1‰。

三、计税依据与申报简化

计税依据明确化

应税合同列明增值税的按不含税金额计税,未列明的按含税金额全额计税。

申报方式升级

推行电子化申报,部分情形可合并按季或按年申报,取消轻税重罚条款。

尾数计算规则调整

取消应纳税额不足1角免征、满5分按1角计算的规定,按实际计算额纳税。

四、其他变化

扩大纳税主体范围

包括电子证券交易参与者、境外单位和个人。

完善免税政策

增加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减免措施。

强化税收征管

明确扣缴义务人规定,提升跨境税收管理能力。

总结

新法通过税目调整、税率优化和征管升级,既减轻了企业税负,又适应了数字经济和金融创新的需求,同时强化了税收征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