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主要变化如下:
一、税目调整
新增税目
增加了电子合同、金融衍生品、财产支持证券等新型合同类型。
取消税目
- 原“权利许可证照”中的“其他营业账簿”被取消,仅保留“营业执照”按件贴花5元。
- 保险合同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税率从0.3‰调整为1‰。
二、税率优化
部分合同税率下调
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商标/著作权转让书据等税率从0.5‰降至0.3‰。
营业账簿税率减半
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0.5‰调整为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的0.25‰,并纳入财税50号优惠。
财产保险合同税率调整
由0.3‰改为1‰。
三、计税依据与申报简化
计税依据明确化
应税合同列明增值税的按不含税金额计税,未列明的按含税金额全额计税。
申报方式升级
推行电子化申报,部分情形可合并按季或按年申报,取消轻税重罚条款。
尾数计算规则调整
取消应纳税额不足1角免征、满5分按1角计算的规定,按实际计算额纳税。
四、其他变化
扩大纳税主体范围
包括电子证券交易参与者、境外单位和个人。
完善免税政策
增加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减免措施。
强化税收征管
明确扣缴义务人规定,提升跨境税收管理能力。
总结
新法通过税目调整、税率优化和征管升级,既减轻了企业税负,又适应了数字经济和金融创新的需求,同时强化了税收征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