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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行李托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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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的行李托运规定如下:

免费行李额

经济舱旅客:20公斤

公务舱旅客:30公斤

头等舱旅客:40公斤

婴儿旅客:10公斤(另可免费托运一辆婴儿手推车)

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限制

重量: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体积: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

超重和超尺寸行李的处理

超重行李:每公斤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1.5%加收费用。

超尺寸行李:需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

禁止托运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

外交信袋

证券

货币(大量现金)

汇票

贵重物品

易碎易腐物品

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

行李的包装要求

行李必须包装完整、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

行李托运的手续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托运。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旅客。

赔偿责任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旅客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行李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建议:

在托运前,请务必确认行李的重量和体积是否符合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或麻烦。

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以免丢失或损坏。

托运的行李应确保包装完好,以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