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班的行李托运规定如下:
免费行李额
经济舱旅客:20公斤
公务舱旅客:30公斤
头等舱旅客:40公斤
婴儿旅客:10公斤(另可免费托运一辆婴儿手推车)
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限制
重量: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体积: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
超重和超尺寸行李的处理
超重行李:每公斤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1.5%加收费用。
超尺寸行李:需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
禁止托运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
外交信袋
证券
货币(大量现金)
汇票
贵重物品
易碎易腐物品
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
行李的包装要求
行李必须包装完整、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
行李托运的手续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托运。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旅客。
赔偿责任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旅客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行李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建议:
在托运前,请务必确认行李的重量和体积是否符合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或麻烦。
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以免丢失或损坏。
托运的行李应确保包装完好,以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