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如下:
一、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16%(部分地区如北京、河北为19%)
- 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10%(部分地区如北京、河北为13%)
- 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额医保)
失业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0.8%
- 个人缴纳比例:0.2%(城镇户籍)
工伤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0.2%-1.9%(行业费率差异较大)
- 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0.8%
- 个人不缴费
二、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下限: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如2020年部分地区为3613元)
- 上限: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如2020年部分地区为26541元)
- 申报规则:职工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低于下限按下限、介于两者之间按实际工资申报
医疗保险
- 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无单独档次
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通常为职工平均工资的52%(如2020年部分地区为3613元)
- 缴费基数上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分为6个档次(如2020年河南省为2745元-14925元/月)
-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河北、四川等地存在明显差异。 缴费年限
调整机制: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通常每年7月更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部分地区执行标准,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