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治安防范要求,综合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法规与标准依据
主要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版)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
- 地方性法规如《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标准规范
- GB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 GA1511-2018
二、治安防范核心要求
机构与人员管理 - 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物理防护措施
- 划定防护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 采用防弹玻璃、防爆门窗等设施,确保建筑结构符合抗震、防冲击要求
- 实体防范包括围墙、铁栅栏、监控设备等,确保24小时监控覆盖
技术防范系统
- 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技术防范设备
- 系统需具备远程监控、数据存储、报警联动功能,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 配备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出入库登记、库存管理、安全检查等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 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 对储存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三、其他注意事项
人员培训: 治安保卫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应急处理技能 区域划分
信息管理:建立化学品信息档案,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
以上要求需结合具体储存场所的规模、危险等级及当地法规进行细化落实,确保符合《治安管理办法》《储存通则》等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