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范围根据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划分,具体如下:
一、一级资质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
-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房屋建筑工程
-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构筑物工程
-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
- 高度≤240米的工业/民用构筑物(如桥梁、塔吊等)
装修装饰工程
-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
- 可承接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
- 包括机电安装、土石方、幕墙等工程
二、二级资质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 28层及以下、跨度≤3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构筑物工程
-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 高度≤120米的工业/民用构筑物
装修装饰工程
-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其他工程
- 包括机电安装、幕墙等工程
三、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单项合同额≤1.2亿元
- 14层及以下、跨度≤24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构筑物工程
- 单项合同额≤1.2亿元
- 高度≤70米的工业/民用构筑物
装修装饰工程
- 单项合同额≤1.2亿元
其他工程
- 包括机电安装、智能化等专业工程
补充说明
特级资质: 可承担火电厂、核电站、超高层建筑等特殊工程,但需注意搜索结果中特级资质范围存在重复描述,建议以住建部最新文件为准。 专业承包资质
合同额限制:各级资质企业承接工程需符合“单项合同额≤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
以上范围综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法规,实际承接工程时需以企业具体资质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