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借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核心特征和表现形式如下:
一、基本定义
虚假借贷: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签订虚假的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
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违约、毁匿证据等手段,最终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实现财产转移。
二、典型手段
虚增借贷金额:
通过夸大借款数额、虚构交易流水等方式,制造高额债务;
恶意制造违约:
无理要求提前还款,或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迫使签订不利协议;
毁匿还款证据:
删除聊天记录、篡改转账凭证等,切断还款可能;
转单平账:
通过债务转移、新合同替代旧合同等方式逃避还款责任;
虚假诉讼/仲裁:
利用公证、诉讼等手段,将债务合法化。
三、法律性质
犯罪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调整的范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符合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构成要件;
与普通贷款区别:普通贷款基于真实交易,而套路贷是伪装成借贷的诈骗行为。
四、危害性
财产损失:导致受害人背负巨额债务或直接财产损失;
信用受损:虚假诉讼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社会危害:隐蔽性强,易引发群体性纠纷。
五、防范建议
警惕“低息”“免抵押”宣传:
高利贷常以这些为诱饵;
核实合同条款:
注意“空白合同”或显失公平的协议;
保留证据:
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避免因证据丢失被追责;
选择正规机构:
通过银行、持牌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若遭遇套路贷,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避免因失联或对抗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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