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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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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精神旗帜。它由24个字组成,分为三个层面:

国家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指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指政治实践和政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高效性和丰富性。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体现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社会层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公民个人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指对国家的忠诚和热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敬业:指对职业的热爱和敬重,是公民在职业活动中应秉持的职业精神。

诚信:指诚实守信,是公民在社会交往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

友善:指友好和善,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秉持的道德品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导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国家、社会和个人价值的深刻理解和追求。它不仅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