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和措施:
一、管理体制
实行 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统筹: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学籍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及系统建设,指导、监督各地执行;
属地管理:
设区市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落实省级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籍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实施:
学校作为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学籍注册、异动处理等具体操作。
二、学籍信息管理
“一人一号、终身使用”
学生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小学入学时首次采集后终身不变,实现全国唯一性;
信息化管理
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联网,支持学籍注册、转学、休学等动态管理,支持跨区域教育资源整合;
信息共享与安全
学籍信息与公安、人力资源等部门实现共享,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和违规操作责任追究。
三、管理机制
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学籍核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强化督导检查;
服务与保障
提供学籍信息查询服务,支持家长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学籍动态,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
四、政策意义
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学籍管理,实现学籍信息全国统一,促进教育公平,为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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