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而制定的。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总则
目的: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
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
批发企业:需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需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进出口企业:需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经营单位布点
原则: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
特殊要求: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储存仓库,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许可证颁发和管理
原则: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
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场地条件:零售场所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且必须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或窗口办理:通过鞍山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或将相关材料送至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通常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定期检查。
违规处罚: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等。
附则
施行日期: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议
提前准备: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等。
选择合适地点:零售场所的选择应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确保与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政策和管理要求的更新,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和实施细则。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