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是由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最新国家标准,用以替代2012年版的标准。这一更新旨在更有效地控制炼焦化学工业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并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和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标准修订的背景
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污染物控制因子的缺失、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缺失以及达标判定要求的不明确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修订工作以现行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为基础,增加了针对特定排放环节和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对一些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调整。
标准的主要内容
新标准增加了脱硫制酸装置、焦油和粗苯装载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排放环节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针对焦炉烟囱、半焦炉出焦等环节,增加了非甲烷总烃和氨的排放限值。为了与其他同类型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协调,苯、酚类、硫铵结晶干燥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被进一步收严。此外,为防止废气稀释排放,标准新增了废气基准含氧量为8%的规定。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新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这包括现有和新建焦炉生产过程中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工序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预期效果
预计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减少焦化行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50%、40%、70%、50%。这将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并促进炼焦化学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结论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还将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和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