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国家及地方性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国家统一性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若一般纳税人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增值税抵扣机制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允许在销售时抵扣,避免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
二、地方性园区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政策
- 销售额≤450万元: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率约1.66%(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0.6%)。 - 销售额>450万元
双免个体户政策 申请入驻税收扶持园区的个体工商户,若年销售额≤12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需开具普通发票),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接近零。
三、其他相关优惠
资源税、附加税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非一般纳税人)可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的减半征收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可按75%或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部分政策有明确有效期(如2023-2027年增值税减免期),需关注最新官方通知。
申报要求:
享受核定征收或专项优惠需提交相关材料证明符合条件。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行业及经营情况,结合国家及地方政策综合申报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