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班路上自己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自身原因导致的摔倒 若摔伤完全由个人操作失误(如骑车看手机、走路滑倒等)引起,属于自身责任,不认定为工伤。
纯属道路或他人过错
- 道路缺陷(如井盖缺失)或他人违规行为(如车辆违停、遗撒物品)导致的摔倒,若未承担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
- 但若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事故(如酒驾、超速),仍需自行承担责任。
二、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伤亡由第三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属于工伤。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事故,无论责任方是谁,均认定为工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合理路线与时间: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如顺路买菜、接娃)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 证据留存
年龄与退休状态: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未享受退休待遇,均可申请工伤认定。
总结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通常不属于工伤,但若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条件,则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机构,以确定具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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