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企业资质 需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主体资格合法。
生产环境与设备
需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加工场所、设备,并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如防虫防鼠、设备消毒等)。
人员要求
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并持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制度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
二、办理流程
前期准备
- 编制企业生产标准并备案;
- 完成工艺验证和设备验证;
- 整理营业执照、场地平面图、设备清单等材料。
提交申请
- 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确保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
- 提交营业执照、场地平面图、设备清单等材料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审核与现场检查
- 监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要求现场核查生产环境、设备运行情况。
试生产与检测
- 通过审核后进行试生产,样品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证。
领证与公示
- 完成所有流程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信息将全网公示。
三、所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场地平面图及功能区布局图;
生产设备清单及工艺流程图;
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四、办理时间
一般需10-15个工作日,具体因地区及审批流程差异而异。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地址唯一性: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地址不能再注册其他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时咨询: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监管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清单或办理细节,可访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或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