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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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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

主板股票

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低于发行价的64%。

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

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自上市首日开市起实施临时停牌机制:

首次上涨或下跌30%时,停牌10分钟;

首次上涨或下跌60%时,再停牌10分钟。

二、交易时间

连续竞价阶段:

9:30-11:30,13:00-15:00;

盘后固定价交易:15:00-15:30,投资者可按收盘价委托买卖。

三、临时停牌机制

主板股票

首次上涨或下跌10%时,停牌30分钟;

停牌持续超过14:55时,以14:55为复牌时间。

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

首次上涨或下跌30%时,停牌10分钟;

首次上涨或下跌60%时,再停牌10分钟。

四、其他规则

申报价格计算

上涨或下跌幅度以144%和64%为边界,四舍五入至0.01元;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80%-120%;

超出范围的委托单无效。

交易流程

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

14:57-15:00为复牌集合竞价,未成交的委托单撤除。

五、注意事项

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因流动性较低,建议投资者关注开盘价和临时停牌后的复牌情况;

临时停牌期间可申报或撤销申报,但需注意价格波动对复牌的影响。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时期的监管要求,投资者需根据具体板块和发行情况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