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的职责是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的法定责任,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础职责
召集股东会会议 董事负责定期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公司工作及经营状况。
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需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开展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管理
董事需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二、经营决策职责
制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
董事会需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重大资本运作方案。
财务与利润分配管理
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的制定,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的审批。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决策的制定。
三、人事管理职责
高管任免权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
内部机构设置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架构及职责分工。
四、其他职责
合规与风险管理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向股东会及公众披露公司经营信息,保障信息透明度。
独立判断与谨慎义务
需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独立行使职权,避免利益冲突,并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处理公司事务。
五、法律责任
若董事未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可能需承担以下责任:
民事责任: 因决策失误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涉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职责需结合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执行,不同公司可能根据规模、行业特点调整具体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