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诈骗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确定,具体如下:
一、数额标准
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3000元至1万元
,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
诈骗金额达 3万元至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50万元及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其他严重情节
若诈骗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即使金额未达上述标准,仍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
发送诈骗信息 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 500人次以上;
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或诈骗金额达规定标准的 十倍以上;
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诈骗不特定多数人,且诈骗金额难以查证。
三、特殊地区标准
部分城市对诈骗罪数额标准有细化规定:
北京市: 数额较大为3000元,巨大为5万元,特别巨大为20万元; 河南省
上海市:数额较大为4000元,巨大为5万元。
四、注意事项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使未得逞,也需定罪处罚;
综合考量:金额仅是认定犯罪的重要标准,还需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综合判断。
以上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具体案件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