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是一份由公安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规范和加强军队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考核工作。该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政治条件
信仰信念:文职人员必须坚定信仰,忠诚于国家和军队。
政治立场:文职人员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不支持任何反对国家和军队的行为。
主要经历:文职人员的历史记录中不应有严重的政治问题。
现实表现:文职人员在当前的政治表现应符合军队的要求。
社会关系:文职人员的社会关系不应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其他不合格情形:包括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或支持非法组织、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文身等。
程序方法
填表登记:文职人员需填写相关政治考核表格。
信息核查:通过审核证件、查阅档案、当面核实、发函调查等手段进行信息核查。
走访调查:对文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走访调查。
综合结论:根据以上步骤,形成综合政治考核结论。
职责分工
聘用单位:负责组织学习《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进行政治考核。
公安机关:协助进行信息核查和走访调查,提供必要的支持。
责任人:参与政治考核的军地责任人需在政治考核表中签名,严格落实“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责任追究
在政治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旨在确保文职人员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从源头上把住把好文职人员政治“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