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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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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作为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综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最新修订内容,主要信息如下:

一、最新国家标准概况

标准名称与版本

- 最新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 替代旧标准:GB/T 19923-2005(2024年10月1日起废止)

实施时间与发布部门

- 该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二、水质指标体系

基本控制项目

包括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磷、总氮、氨氮、氯化物、硫酸盐、二氧化硅、粪大肠菌群、总余氯等。

选择性控制项目

根据具体工业用水场景补充,如直流冷却水需增加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铁、锰等指标。

三、关键修订内容

指标简化与调整

- 删除了悬浮物指标限值;

- 增加了总氮、氟化物、硫化物等指标;

- 修改了pH、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二氧化硅、粪大肠菌群、总余氯的限值。

分类体系优化

将水质分类简化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便于监管和应用。

四、应用领域

再生水可安全用于工业生产的多种场景,包括: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

锅炉补给水;

工艺用水与产品用水;

直流冷却水;

洗涤用水等。

五、其他说明

标准效力:

替代了2005年版本,旧版本已废止;

实施影响:通过简化指标分类和增加针对性限值,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标准文件及权威解读,为工业用水再生水质量提供了全面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