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办条件
婚姻关系有效:
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确保双方仍为合法夫妻;
材料齐全:
需提交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二、所需材料
必备证件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 婚姻登记档案:若档案丢失,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 身份信息变更证明:若身份证信息与档案不一致,需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补办流程
申请办理
- 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 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按指印。
审核登记
- 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婚姻关系后,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 完成登记编号并打印新证,当场可领取。
四、特殊情况处理
现役军人: 需额外提供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时间效率:
材料齐全者可当场领取新证,一般耗时较短;
档案查询:
若原登记机关查档困难,可委托档案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费用标准:
补证通常免费。
若材料不齐全,建议优先联系原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所需补充材料,避免遗漏影响补证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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