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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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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的格式需根据其用途和类型进行规范书写,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一、标题

完整式:

发文机关+介词(如“关于”)+事由+文种(如“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

简化式:

事由+文种(如“关于审批报告的通知”)

二、主送机关

明确列出需接收通知的机关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顶格书写

三、正文

开头

说明发函依据、目的或背景,常用“根据上级指示”“为解决……问题”等表述

主体

- 商洽类:

提出合作请求或建议

- 询问类:明确询问事项

- 答复类:针对来函问题进行回应

- 批准类:请求对方审批或协助

- 告知类:单向传递信息

- 复函类:需引用来函标题及编号

结尾

表达希望对方回复的意愿,如“请即复函”“盼复”等

四、落款

署名:

发文机关名称

日期:

年、月、日

印章:

加盖公章以示权威

注意事项

格式规范

- 标题需完整或简化,避免仅标注文种

- 正文字号应与公文一致(如“国办发〔2023〕XX号”)

语言要求

- 保持客观中立,避免使用“请务必”“必须”等强制性词汇

- 复函需针对来函问题具体回应

时效性

- 重要通知需明确紧急程度(如“特急”“加急”)

通过规范格式和严谨语言,可确保通知函的法律效力和沟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