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的格式需根据其用途和类型进行规范书写,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一、标题
完整式:
发文机关+介词(如“关于”)+事由+文种(如“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
简化式:
事由+文种(如“关于审批报告的通知”)
二、主送机关
明确列出需接收通知的机关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顶格书写
三、正文
开头 说明发函依据、目的或背景,常用“根据上级指示”“为解决……问题”等表述
主体
- 商洽类: 提出合作请求或建议 - 询问类
- 答复类:针对来函问题进行回应
- 批准类:请求对方审批或协助
- 告知类:单向传递信息
- 复函类:需引用来函标题及编号
结尾 表达希望对方回复的意愿,如“请即复函”“盼复”等
四、落款
署名:
发文机关名称
日期:
年、月、日
印章:
加盖公章以示权威
注意事项
格式规范
- 标题需完整或简化,避免仅标注文种
- 正文字号应与公文一致(如“国办发〔2023〕XX号”)
语言要求
- 保持客观中立,避免使用“请务必”“必须”等强制性词汇
- 复函需针对来函问题具体回应
时效性
- 重要通知需明确紧急程度(如“特急”“加急”)
通过规范格式和严谨语言,可确保通知函的法律效力和沟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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