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三保是指保障基本民生、保障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财政支出体系,是财政支出优先保障的核心内容。具体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保基本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财政投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与福利
针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孤儿等特定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减轻贫困群体生活负担。
社会福利及优抚
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以及烈士家属、军人家属等优抚政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保工资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保障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工资发放的优先级
在财政支出中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基层政府需将“三保”支出排在首位。
三、保运转
机构日常运营支出
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设备维护等,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
财政资金监管
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虚收空转,确保新增财力用于工资增量和民生发展。
补充说明
政策意义: 三保支出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关键,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 实施要求
以上内容综合了财政三保的官方定义、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涵盖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