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所需材料需根据个人情况准备,主要分为基本材料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本必备材料
身份证件 双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需携带临时身份证。
户口簿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无配偶证明
需由当事人签字声明,部分登记机构可现场填写。
亲属关系声明
明确声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照片要求
3张近期2寸红底免冠半身彩色合影,需符合证件规格。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离婚相关材料
若一方曾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生效证明。
军人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需额外提供军人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港澳台及外国人材料
-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及婚姻状况证明;
- 外国公民需提供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 身份证过期需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办理流程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单位证明、村委会证明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综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部门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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