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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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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部门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该部门初审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部分情况下,单位可直接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该部门审核后报省级部门审批。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需备齐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等材料,可通过网上系统或窗口提交。

受理与审核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初步审查材料齐全性,可能进行现场核查(如核实经营场所、人员资质等)。

审批与发证

审批通过后,省级部门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部分情况下,地市级部门可先行审核后上报。

三、注意事项

审批时限:

总署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决定,省级部门一般需20-30个工作日。

地域差异:北京等特殊地区可能因行政区划调整,需提前确认具体办理部门(如北京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前置条件:需满足《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要求,如固定经营场所(单店面积≥50平方米)、注册资本≥500万、中级发行员证等。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认具体材料清单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