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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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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关于三方协议的核心要点:

一、协议定义与作用

法律性质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属于就业意向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核心作用

- 明确三方权利义务,保障毕业生权益;

- 作为学校就业管理、档案转移、社保缴纳等手续的依据。

二、协议内容

基本信息

包含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全称等)。

就业条款

-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试用期、接收条件等;

- 服务期、违约金条款(通常不超过损失30%)。

其他约定

- 福利待遇(如工资、奖金、社保、住房等)可在备注栏补充约定。

三、签约流程

申请与填写

学生通过学校就业平台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盖章与生效

用人单位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盖章,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至毕业生报到并入职后终止。

四、注意事项

法律风险防范

- 签订前务必核实用人单位资质,避免与部门或非独立法人签约;

- 若用人单位提出不合理条款(如过高违约金),应通过法律途径协商调整。

权益保障

- 保留协议副本,作为求职和维权的依据;

- 发现协议内容与劳动合同矛盾时,以劳动合同为准。

五、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三方协议是就业意向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协议终止后,双方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覆盖协议内容。

以上内容综合了教育部规定、劳动法要求及实际操作要点,建议毕业生签约前仔细阅读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