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 计划生育假主要包括基础产假和可能的地方奖励假。具体规定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怀孕后,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
对于多胞胎、高龄产妇等特殊情况,还可以享受延长的产假期。
怀孕流产的,也有相应的休假规定。
地方奖励假
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奖励假政策。例如,北京市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广东省规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上海市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60天生育假。
配偶陪产假
配偶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以更好地照顾产妇和新生儿。
其他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也包含在内,具体天数根据手术类型和怀孕时间有所不同。
一些地方还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建议
了解地方政策:由于各地具体的奖励假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休计划生育假前,先了解所在省份和城市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所有应得的假期。
提前申请: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产假和陪产假申请,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和假期安排。
保留证据:在休假期内,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请假手续,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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