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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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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是规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的法规体系,其核心内容涵盖资金使用原则、申请流程、审批机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主要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维修基金需存入指定银行专户,仅限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按幢设账,核算到户

资金按建筑物幢别分别核算,明确每户业主的账户明细。

二、使用条件

保修期满或紧急情况

仅限住宅共用部位(如电梯、外墙、防水等)保修期满或发生紧急故障(如漏电、爆裂等)时使用。

资金合理性与合规性

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费用评估报告,且预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无违规行为。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维修项目内容、预算及实施主体。

审核与立项

物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评估工程必要性及费用,审核通过后立项。

资金拨付

完成工程验收并取得验收证明后,持结算发票及证明到代管银行申请支取资金。

四、监督管理

业主共同决策

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表决通过。

部门监督

房地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性。

账户管理

银行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账户,显示资金使用和留存情况。

五、其他规定

维修范围:

包括电梯、水电管网、消防设施等,但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等日常支出不属于使用范围。

续缴机制:当分户账户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时,需及时续缴。

以上管理办法需结合地方具体规定执行,建议业主关注小区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确保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