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工会会费收缴标准,综合相关通知和规定,主要标准如下:
一、基本计算标准
计算基数 会费按会员本人 工资收入
的0.5%计算,工资收入包括:
- 职务工资
- 薪级工资
- 基础工资
- 工龄工资(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尾数处理
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实收金额按四舍五入取整。
二、特殊说明
工资范围
- 机关/事业单位: 仅计算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 企业
缴费时间 - 通常按月收取,具体由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每季度或半年收取,最长不超过半年)。
其他不计入会费的项目
包括奖金、津贴(如岗位绩效)、稿费、退休金、救济费等。
三、注意事项
新会员缴费期限: 2018年7月1日前入会的会员按全年12个月计算,7月1日后入会的按半年(6个月)计算; 离退休人员
工资调整:工资变动时,会费按调整后工资的次月重新计算。
以上标准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各地工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会费收缴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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