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类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核心要素:形成稳定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或行业
刑罚标准:组织、领导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积极参加者3-7年;其他参加者3年以下
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行为特征: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后发展成员或扩大势力范围
刑罚标准:3-10年有期徒刑
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包庇或纵容黑社会活动
刑罚标准:一般情节5年以下,情节严重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强迫交易罪
行为表现: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服务或参与招投标等
刑罚标准:情节严重3-7年,特别严重7年以上
五、敲诈勒索罪
行为表现:以威胁或要挟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
刑罚标准:数额较大3-10年,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寻衅滋事罪
行为表现: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破坏公共秩序(如聚众闹事)
刑罚标准:情节恶劣5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聚众斗殴罪
行为表现:纠集多人斗殴,破坏公共秩序
刑罚标准:一般情况3-10年,致人重伤以上加重处罚
八、非法拘禁罪
行为表现: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以其他方法非法控制
刑罚标准:1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的处死刑
九、开设赌场罪
行为表现:设立赌场,聚众赌博或开设赌资较大的赌场
刑罚标准: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相关罪名
洗钱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账户、转移财产等
插手基层政权罪: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干预基层选举或政权运作
补充说明:涉黑犯罪通常伴随其他犯罪行为,需依法数罪并罚。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需同时具备“经济实力”“组织稳定性”“暴力/威胁手段”等特征。